(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识记:仲裁、民事诉讼管辖的概念。
2、理解: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的内容、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仲裁申请的条件、仲裁庭的组成、仲裁裁决、民事诉讼中的管辖、第一审普通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
3、综合运用: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民事裁定适用的范围、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三、有关说明和实施要求
(一)关于“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中有关提法的说明
在大纲的考核要求中,提出了“识记”、“理解”、“综合运用”等三个能力层次的要求,它们的含义是:
1、识记:要求考生能够识别和记忆本课程中有关概念的主要内容,并能够根据考核的不同要求,做正确的表述、选择和判断。
2、理解:要求考生能够领悟和把握本课程中有关原理和制度的内涵及外延,理解相关知识的区别和联系,做出正确的阐释和说明。
3、综合应用:要求考生全面运用相关知识、理论和方法进行分析、推理和论证,得出科学、合理的结论或解决问题的综合方案。
(二)自学教材
本课程使用教材为:《经济法概论》,宋立成、吴长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三)自学方法的指导
本课程作为一门专业基础课程,涉及经济活动中的各项重要法律制度,范围较广,内容较多,应考者在自学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学习前,应仔细阅读课程大纲的第一部分,了解课程的性质、地位和任务,熟悉课程的基本要求以及本课程与有关课程的联系,使以后的学习紧紧围绕课程的基本要求。
2、在阅读某一章教材内容前,应先认真阅读大纲中该章的自学要求、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并注意对各知识点的能力层次要求,以便在阅读教材时做到心中有数。
3、阅读教材时,应根据大纲要求,要逐段细读,逐句推敲,集中精力,吃透每个知识点。对基本概念必须深刻理解,基本原理必须牢固掌握,在阅读中遇到个别细节问题不清楚,在不影响继续学习的前提下,可暂时搁置。
4、学完教材的每一章节内容后,应认真完成思考教材中复习思考题及引导案例中的问题,配套的光盘中的练习题可以帮助考生理解、消化和巩固所学的知识,增加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1、应熟知考试大纲对是本课程所提出的总的要求和各章的知识点。
2、应掌握各知识点要求达到的层次,并深刻理解各知识点的考核要求。
3、对应考者进行辅导时,应以指定的教材为基础,以考试大纲为依据,不要随意增删内容,避免与考试大纲脱节。
4、辅导时应对应考者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提倡应考者“认真阅读教材,明确学习目标,主动提出问题,把握知识内涵”的学习方法。
5、辅导时要注意基础、突出重点,要帮助应考者对课程内容建立一个整体的概念,对应考者提出的问题,应以启发引导为主。
6、注意对应考者能力的培养,特别是自学能力的培养,要引导应考者逐步学会独立学习,在自学过程中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从而解决问题。
7、要使应考者了解试题难易与能力层次高低两者不完全是一回事,在各个能力层次中都存在着不同难度的试题。
(五)关于命题和考试的若干规定
1、本大纲各章所提到的考核要求中,各条细目都是考试的内容,试题覆盖到每章,适当突出重点章节,加大重点内容的覆盖密度。
2、试卷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试题所占的比例大致是:“识记”20%,“理解”40%,“综合运用”为40%。
3、试题难易程度要合理,可分为四档:易、较易、较难、难,这四档在各份试卷中所占的比例约为2:3:3:2。
4、本课程考试试卷可能采用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名词解释、填空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类型(见附录题型示例)。
5、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评分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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