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1. 应熟知考试大纲对课程所提出的总的要求和各章的知识点。
2. 应掌握各知识点要求达到的层次,并深刻理解各知识点的考核要求。
3. 对应考者进行辅导时,应以指定的考试大纲为依据,不要随意增删内容,以免与考试大纲脱节。
4. 辅导时应对应考者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提倡应考者“认真阅读大纲,刻苦钻研大纲,主动提出问题,依靠自己学懂”的学习方法。
5. 辅导时要注意基础、突出重点,要帮助应考者对课程内容建立一个整体的概念,对应考者提出的问题,应以启发引导为主。
6. 注意对应考者能力的培养,特别是自学能力的培养,要引导应考者逐步学会独立学习,在自学过程中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做出判断和解决问题。
7. 要使应考者了解试题难易与能力层次高低两者不完全是一回事,在各个能力层次中都存在着不同难度的试题。
七、对考核内容的说明
1. 本课程要求考生学习和掌握的知识点内容都作为考核的内容。课程中各章的内容均由若干知识点组成,在自学考试中成为考核知识点。因此,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中所规定的考试内容是以分解为考核知识点的方式给出的。由于各知识点在课程中的地位、作用以及知识自身的特点不同,自学考试将对各知识点分别按四个认知(或叫能力)层次确定其考核要求。
2. 在考试之日起6个月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都将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应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命题时也会对我国经济建设和科技文化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的变化予以体现。(注:一般会涉及到公共政治课、公共管理类、经济管理类、法律等社会科学有关专业的相关课程,其内容所占比例约为10%—15%。涉及这方面内容的课程大纲,要在本大纲里提醒个人自学者、社会助学组织在学习过程中关注此事。)
3. 按照重要性程度不同,考核内容分为重点内容、次重点内容、一般内容,在本课程试卷中对不同考核内容要求的分数比例大致为:重点内容占60%,次重点内容占30%,一般内容占10%。
八、关于考试命题的若干规定
1.本大纲各章所提到的考核要求中,各条细目都是考试的内容;试题覆盖到每一模块,但对于重点模块则适当予以突出。
2.试卷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试题所占的比例大致是:“识记”为20%,“领会为”20%,“简单应用”为30%,“综合运用”为30%。
3.试题难易程度要合理,可分为四档:易、较易、较难、难,这四档在各份试卷中所占的比例约为2:3:3:2。
4.本课程考试试卷可能采用的题型有:归纳概括题、综合分析题、提出建议题、公文写作题和申论大作文题等类型。
5.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评分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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