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有关说明和实施要求
(一)关于“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中的有关说明
在大纲的考核要求中,提出了“识记”、“领会”、“应用”等三个能力层次的要求,它们的含义是:
识记:要求应考者能够记忆规定的有关知识点的主要内容。
领会:要求应考者能够理解规定的有关知识点的内涵与外延,能够用自己的表达自己的对此知识的理解,加以说明或概括,或是能在具体的案例中按照自己对知识点的理解做出对此案例的推断。
应用:要求应考者必须能够将习得的材料运用于新的具体情境,特别是结合学前教育真实教学情境。
(二)自学教材
本课程使用教材为:《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第2版)左志宏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三)自学方法的指导
本课程作为一门专业课程,综合性强、内容多、难度大,应考者在自学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由于目前使用的教材并非专门为学前教育专业撰写,因此凡是要求“领会或应用”的知识都需要应考者在自学和考试过程中自己联系学前教育的实际情况。
2、在阅读某一章教材内容前,应先认真阅读大纲中该章的考核知识点、自学要求和考核要求,注意对各知识点的能力层次要求,以便在阅读教材时做到心中有数。
3、阅读教材时,应根据大纲要求,要吃透每个知识点,更要重视前后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前后知识的相互补充来加深自己对教材的掌握。对基本概念必须深刻理解,基本原理必须牢固掌握。
(四)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1、应熟知考试大纲对课程所提出的总的要求和各章的知识点。
2、应掌握各知识点要求达到的层次,并深刻理解各知识点的考核要求。
3、对应考者进行辅导时,应以指定的教材为基础,以考试大纲为依据,不要随意增删内容,以免与考试大纲脱节。
4、辅导时应对应考者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提倡应考者“认真阅读教材,刻苦钻研教材,主动提出问题,联系工作实践”的学习方法。
5、辅导时要注意基础、突出重点,要帮助应考者对课程内容建立一个整体的概念,对应考者提出的问题,应以启发引导为主。
6、注意对应考者能力的培养,特别是自学能力的培养,要引导应考者逐步学会独立学习,在自学过程中善于将书本理论与学前教育工作实践情况相联系,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做出判断和解决问题。
7、要使应考者了解试题难易与能力层次高低两者不完全是一回事,在各个能力层次中都存在着不同难度的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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